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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考试

2013年一级建筑师报考条及考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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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符合下表所列要求:
学位或学历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11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1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8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6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4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3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环境艺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11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7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6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5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3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2002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6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5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4年


(2)不具备上表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