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评定通知
来源:本站 点击:4151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工商联,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和《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试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非公企业人才评价力度,今年继续开展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专项评审。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者、经济专业技术骨干,并符合《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试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号)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请,经所在企业同意,按照信息化系统要求填写上传个人有关信息资料,报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2、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审核盖章,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确认后,报市州工商联,市州工商联审查后统一报送市州职改办(在省工商联申报的非公有制企业报省工商联审核)。
3、以市州为单位,集中报送省非公企业高级经济师高评委会办公室(省工商联)。
4、高评委会办公室集中受理审核各地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整理和数据汇总,打印申报人员花名册,报省职改办。
5、省职改办预审后组织专家评委评审。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首页须粘贴申报人照片,必须手工填写表格内容,评审表不得涂改,不可复印,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递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注明姓名、单位,供办证用。
2、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由申报系统生成,一式十五份)及电子文本;各单位对拟推荐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公示结果经单位盖章后在申报评审材料时同时报送。
3、评审材料目录1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5、个人任职证明材料和单位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由各职改办审核后退回)。
7、“毕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由省高评办审核后退回),同时出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需由教育部门认证并出具证明材料。
8、其他证书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由省高评办审核后退回),主要包括近五年获奖情况、专利情况、取得荣誉情况和专业方面有关能力业绩证明材料。
9、个人总结和企业推荐报告各1份。
10、工商登记证复印件1份(原件由省高评办审核后退回)。
(二)市州工商联和职改办需提交的材料
1、推荐报告。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职改办,商当地工商联,上报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程序,遴选办法和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并按贡献、影响、业绩、成果对申报人员分别给予A、B、C推荐意见(A为优秀,B为良好,C为一般)。
2、申报人员花名册。申报人员花名册在职称申报系统(单位版)导出的花名册样表基础上,增列环保、纳税、就业、安全生产4项,以市州为单位集中盖章上报。往年由个人申报的环保、纳税、就业、安全生产等证明材料,今年无需个人逐一提供,由当地职改办商工商联集中办理,填报到申报人员花名册中即可。
四、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1、参评人员须统一使用2015年新版“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下载地址: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12333.com)-职称评定-表格下载)进行申报资料的录入、打印和上报有关表格。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工作情况栏录入2014年纳税总额和2014年安置就业人数。
3、上述表格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盖章)。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要求用A3纸复印,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复印。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不装订,直接放档案袋内,其余材料要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的顺序编写目录、页码。每份申报材料都必须认真整理,申报材料内容中的第3至10项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