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称评定> 正文

职称评定

荆门市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来源:本站   点击:2884

荆门市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荆门市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公有制单位人员政策上一致。凡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符合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3、具有本科学历且在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具有专科学历且连续工作满7年、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且连续工作满15年、具有初中学历且连续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被单位认定为技术业务骨干或为单位做出杰出贡献的,均可申报中级职称。

4、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以及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二、荆门市工程师职称申报流程

由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报到荆门市考试院,经过资格审查通过后上报到职称科。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

2.能证明人员身份的社保证明材料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1份;

6.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和复印件;

9.任职以来有代表性的成果或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水平、能力、质量、数量的论文、代表作、著作原件及复印件,检索页复印件;

11.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其他材料;

12.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

13.非公单位对申报人员的鉴定材料;

 

 

 

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师职称考试